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龙王沟、湫子沟、东夏、静宁县武高、李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甘肃省水利厅以甘水建管发[2011]344、334、332、335、32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全部来自中央专项资金。项目法人为灵台县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静宁县病险水库除险
加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灵台县龙王沟、湫子沟、东夏、静宁县武高、李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共划分为7个标,其中施工标5个,监理标2个,工程计划2011年8月20日开工,2012年6月30日完工。各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灵台县龙王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①坝体整修;②防渗堵漏灌浆处理;③溢洪道改建工程;④维修上坝道路;⑤房屋建筑工程。
第二标段:灵台县湫子沟水库出险加固工程:①坝体整修;②新建溢洪道;③新建防浪墙;④新建管理房;⑤维修上坝道路。
第三标段:灵台县东夏水库出险加固工程:①坝体整修;②新修防浪墙;③新建溢洪道;④金属结构更换;⑤新建管理所,配置大坝简易观测设备;⑥维修上坝道路。
第四标段:静宁县武高水库出险加固工程:①坝体整修;②泄洪洞加固;③输水洞加固;④金属结构更换;⑤新建管理房、维修上坝道路、配套大坝监测设施。
第五标段:静宁县李堡水库出险加固工程:①坝体整修;②新建溢洪道;③拆除输水洞;④新建管理房、维修上坝道路、配套大坝监测设施。
第六标段:灵台县龙王沟、湫子沟、东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监理。
第七标段:静宁县武高、李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土建工程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建设监理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投标人均可就上述符合资格要求的相应标段进行投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或监理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4 外省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须持有甘肃省出具的外省企业入甘备案意见(在甘肃省水利厅办理,地址:兰州市广场南路13号省政府统办3号楼1311室,电话:0931-8411357)。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1年7月18日至2011年7月20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在平凉市银河宾馆购买招标文件(省外企业需持省外企业入甘信用备案意见)。
4.2 土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每标段售价人民币2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8月13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平凉市陇东明珠宾馆4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开标时间为2011年8月13日上午9时,地点为平凉市陇东明珠宾馆4楼会议室。
6.踏勘现场
灵台县龙王沟、湫子沟、东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定于2011年7月21日上午8:30在灵台县水务局集中组织踏勘现场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静宁县武高、李堡水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定于2011年7月21日上午8:30在静宁县水务局集中组织踏勘现场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静宁县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平凉市银河宾馆
邮编:744000
联系人:柴璟 吕建华 杨斌
联系电话:15120435278(灵台) 13809338556(静宁) 0933-8714423
传真:0933-3621689(灵台) 0933-2521498(静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