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和政古生物化石国家级地质公园主副碑、公园说明牌、区域说明牌等标示说明系统设计方案征集任务书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1/7/22 阅读: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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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甘肃和政古生物化石国家地质公园建设,促进地质公园与地方经济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国家地质公园建设和管理的相关要求,经和政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建设甘肃和政古生物化石国家地质公园主碑一座、副碑一座,公园说明牌,区域说明牌等标示说明系统。现就设计方案征集工作发布本任务书。

  


;  一、设计目标要求

    围绕甘肃和政古生物化石国家地质公园的特质和内涵,结合和政地区悠久的人文历史,彰显和政的文化底蕴与古动物化石之乡的个性特色,作为地质公园主、副碑,公园说明牌,区域说明牌等标示说明系统设计的内涵基础和目标要求。

    二、主办者

    本次征集活动由和政县人民政府指定甘肃和政古生物化石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委员会、和政县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设计方案征集、评选和宣传等工作。 

    三、征集对象

    全国所有关心、支持甘肃和政古生物化石国家地质公园主、副碑,公园说明牌,区域说明牌等标示说明系统设计的个人和机构,均可参加征集活动。凡应征作品的创作者,只需填写并签署《甘肃和政古生物化石国家地质公园主副碑公园说明牌,区域说明牌等标示说明系统设计方案征集活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甘肃和政古生物化石国家地质公园主副碑公园说明牌,区域说明牌等标示说明系统设计方案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并按本征集任务书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送达应征作品的,均可成为征集活动应征者。

    四、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于2011年7月25日开始,于2011年10月10日18时截止。在截止时间之后送达作品者,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五、建设地点

    甘肃和政古生物化石国家地质公园主碑摆放于和政县古动物化石博览园广场内,规划面积150亩。(详见和政县古动物化石博览园及周边建设图)

    甘肃和政古生物化石国家地质公园副碑,摆放于和政县桦林古动物化石保护馆外的广场上。(详见和政县古动物化石桦林地质遗迹保护馆建设图)

    六、设计成果的内容及要求

    1、《 甘肃和政古生物化石国家地质公园主副碑设计方案》包括说明书及设计图纸两部分:

    说明书包括:(1)设计理念、创意构思说明;(2)技术指标和建设步骤建议;(3)工程投资估算。

    设计图纸包括:(1)主、副碑平面图;(2)主、副碑立面图;(3)主碑置放于博览园的效果图(含鸟瞰图);(4) 公园说明牌,区域说明牌等标示说明系统效果图;(5)其他有助于说明设计意图的图纸或实物模型。

    2、应征者需提交以下设计成果:

    (1)A3幅面、装订成册的设计方案七套,A0或A1大展示图一套;

    (2)电子版设计方案一套;

    (3)Powerpoint格式的设计方案介绍解说一套。

    七、应征作品的技术要求

    1、 甘肃和政古生物化石国家地质公园主碑所在的博览园是一个集旅游、观光、休闲、集会于一体的开敞式、综合性广场,也是 甘肃和政古生物化石国家地质公园揭碑开园庆典的主会场;主碑是这个广场的灵魂和核心,必须能够充分体现和政及 甘肃和政古生物化石国家地质公园的个性特色、城市文化、人文精神和时代风貌,成为和政及甘肃和政古生物化石国家地质公园的标志性主题景观。

    2、公园主碑在充分反映地质公园主旨的基础上,要有独特的造型艺术美感,通过抽象的艺术表现形式给人以丰富的想象空间,同时吸收和政的现实形象,使人能够自然联想到和政和甘肃和政古生物化石国家地质公园,既能得到市民的广泛认同,又能让中外游客理解和接受。

    3、置放于桦林古动物化石保护馆的一座副碑,应体现和政深厚的历史文化和桦林保护馆相协调,并与周边环境及地层相统一。

    4、其他说明牌放于地质公园各景区内

    5、在公园主、副碑,公园说明牌,区域说明牌等标示说明系统设计中,应于适当位置体现 甘肃和政古生物化石国家地质公园名称或相关园区的名称,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授权使用的国家地质公园LOGO。 对其材质、高度、体量按国土资源部相关规定制作设计,但应体现生态、环保理念,并注意减少建设成本。

    八、应征办法

    1、 应征作品只能以邮寄或当面交付(密封作品)的方式送达如下地址:

    地    址:甘肃和政古生物化石国家级地质公园管理委员会

    和政县国土资源局   

    邮政编码:731200   

    联 系 人: 康志    王宏

    联系方式: 手机  13884018748           18993012121

    传    真:0930-5522342   电子邮箱:906505011@qq.com     1170554188@qq.com

    2、 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创作者所在地邮局当日邮戳为准;以当面交付(密封作品)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主办者签收时间为准。电子文本与纸质文本一齐送达。

    3、 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任务书的要求。应征作品不符合本征集任务书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

    4、 一件应征作品(包括一座主碑和一座副碑),应提交一份《报名表》,由应征者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应征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

    5、 一件应征作品(包括一座主碑和一座副碑),应提交一份《承诺书》,由创作者亲笔签署(创作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创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

    九、应征作品的处理和知识产权

    1、所有应征作品, 概不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有关知识产权的归属,应根据《承诺书》的相关约定确定。

    2、应征作品在成为最终中选方案前,主办者有权要求创作者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创作者有义务按主办者的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参加有奖征集的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归主办者所有,主办者有权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包括有权在最终中选方案中使用其创意。

    十、评选和奖励

    1、 主办者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2、拟设优秀奖一个,颁发奖金30000元(含税);鼓励奖若干名,每人奖金各3000元(含税)。

    3、最终中选方案原则上按评选出的排名先后顺序确定,即:主办者优先考虑与优秀奖获得者进行商务谈判、签订设计合同,若优秀奖获得者自愿放弃,主办者可另选。设计合同签订者须持有相关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主办者只与具有设计资质的法人单位签订设计合同。

    4、主办者将邀请中选方案设计者和部分获奖者参加和政县古生物化石地质公园揭碑开园盛典。

    十一、其他

    主办者对包括本征集任务书在内的征集活动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由主办者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附件:

    1、《 甘肃和政古生物化石国家地质公园主副碑公园说明牌,区域说明牌等标示说明系统设计方案征集函》;

    2、《 甘肃和政古生物化石国家地质公园主副碑公园说明牌,区域说明牌等标示说明系统设计方案征集活动报名表》;

    3、《 甘肃和政古生物化石国家地质公园主副碑公园说明牌,区域说明牌等标示说明系统设计方案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

               甘肃和政古生物化石国家地质公园主副碑公园说明牌,区域说明牌等标示说明系统设计方案征集函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 甘肃和政古生物化石国家地质公园建设,促进地质公园与地方经济的协调发展,经和政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特向全国公开征集 甘肃和政古生物化石国家地质公园主副碑设计方案。

    如决定作为应征人参与本次征集活动,可通过网站下载征集方案及后附文件,同时也欢迎来人、来电、来函索要相关资料。

    应征者应认真阅读《征集任务书》,按照要求准备应征方案,签署相应法律文件,当面提交或通过挂号邮寄的方式将书面文本和电子文本送至下述地址:

    邮寄地址:甘肃和政古生物化石国家级地质公园管理委员会 

    和政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康 志    王 宏    电话:13884018748     18993012121

    传真 :0930-5522342  邮政编码:731200

    电子邮箱:906505011@qq.com   1170554188@qq.com

    征集活动时间:自2011年 7月25日始,于2011年10月10日截止。

    甘肃和政古生物化石国家级地质公园管理委员会 

    和 政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甘肃和政古生物化石国家地质公园主副碑,公园说明牌,区域说明牌等标示说明系统设计方案征集活动报名表

    应征作品编号(此栏由主办者填写):  应征者姓名/名称:

    证件类型(请选择) □ 身份证 □ 护照 □ 军官证 □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号码: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电话(包括城市区号):

    手机: 传真(包括城市区号):

    应征作品内含文件:

    □ 设计方案共____套,设计方案大展示图____套;

    □ 设计方案电子文本____套;

    □ 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

    □ 其他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创作者(请写明所有创作者的姓名或名称)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承诺:我已阅读、理解并接受《甘肃和政古生物化石国家地质公园主副碑设计方案征集任务书》的所有要求,并保证所填事项属实。

    签名:      章                                                  填表日期:

    注意事项:

    1、如果应征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须由应征者的监护人在签名栏附签;

    2、如果应征者为机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


  
               甘肃和政古生物化石国家地质公园主副碑公园说明牌,区域说明牌等标示说明系统设计方案征集活动

    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

    承诺人已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甘肃和政古生物化石国家级地质公园主副碑设计方案征集任务书》中的所有要求,谨向主办者承诺如下:

    1、承诺人保证其为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应征作品的创作者,对应征作品拥有完整、排他的著作权。应征作品专为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所设计。

    2、承诺人保证其应征作品为原创作品,除参加本征集活动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曾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3、承诺人保证其在全球范围内未曾自行或授权他人对应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开发。自承诺人开始创作应征方案之日起至本次征集活动评选结果揭晓,承诺人不自行或授权他人对应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开发。

    4、承诺人保证,自承诺人开始创作应征方案之日起至本次征集活动评选结果揭晓,承诺人不以任何形式发表、宣传和转让其应征作品。

    5、承诺人保证其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有因承诺人的应征作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由承诺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主办者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因承诺人的过错而使主办者遭受任何名誉或经济上的损失,主办者有权要求承诺人采取足够而适当的措施,以保证主办者免受上述损失。主办者同时保留向承诺人追究和索赔的权利。

    6、应征作品成为最终中选方案前,主办者有权要求创作者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创作者有义务按主办者的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参加有奖征集的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归主办者所有,主办者有权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包括在最终中选方案中使用其创意。

    7、承诺人保证其承诺真实可靠,并愿意履行本承诺。如有违反而导致主办者受损害的,承诺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主办者将取消承诺人的一切权利,包括收回奖金、证书等。

    8、本承诺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字(和/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姓名或名称 :

    证件类型及号码:

    承诺人签字/盖章 :

    签署日期:




信息来源于:甘肃经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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