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标 公 示
<
b>工程项目 | 普定县第五期廉租住房及土石方工程(普定标段) | |
招 标 人 | 普定县项目代建中心 | |
代理机构 | 安顺安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1年7月22日10:00时 | |
开标地点 | 安顺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总分: 90.99分 项目经理: 周业煜 报价: 21683450元(其中房建部分20654210元、土方综合单价12.45元/m³、石方综合单价52.8元/m³)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建工集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总分:89.01分 项目经理: 许敏华 报价: 21458000元(其中房建部分20436752元、土方综合单价12.2元/m³、石方综合单价52.6元/m³)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建工集团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总分: 87.22分 项目经理: 袁景文 报价: 21661000元(其中房建部分20638960元、土方综合单价12.25元/m³、石方综合单价52.6元/m³ | ||
公示期 | 2011年7月25日至 2011 年7月27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