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马莲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第ⅩⅢ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1/7/26 阅读: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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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标条件

    宁县马莲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已由宁县发改局以宁发改〔2011〕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自筹资金,项目法人为宁县马莲河、城北河、九龙河汇合口护岸项目管理处。招标人为宁县马莲河、城北河、九龙河汇合口护岸项目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中已具备开工条件的第ⅩⅢ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宁县马莲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第ⅩⅢ标段位于宁县县城九龙广场南端。主要建设内容为堤防工程和土方工程等。质量要求为合格。计划工期为2011年8月5日到2011年8月30日,共26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过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万元)。

    2、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施工资质或者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施工资质。

    3、投标人近三年内有建设同类工程的建设经历,且所承建的工程无重大质量事故,信誉良好;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4、投入本合同实施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具有三年以上施工管理经验,并有相应资质证书。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叁级(含叁级)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购买工程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1年7月25日至2011年7月28日9: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县马莲河、城北河、九龙河汇合口护岸项目管理处提交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填报投标单位资质审查表。经资质预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8月3日上午9:00时,地点为宁县水务局五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1年7月28日下午16:30时在宁县水务局组织踏勘现场,并在当天晚上宁县水务局五楼会义室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可自愿参加。投标人参加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的,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上述日期,时间(北京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化,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投标人。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县马莲河、城北河、九龙河汇合口护岸项目管理处

    地   址 :宁县辑宁北路4号

    邮政编码:745200

    联 系 人:王林锁        赵晓峰

    联系电话:13993422126  13993493616

    传   真 :0934—6622448

    宁县马莲河、城北河、九龙河汇合口护岸项目建设管理处

    2011年7月25日




信息来源于:甘肃经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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