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政热力管道施工组织设计(四)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7/23 19:53:00 阅读: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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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5.1持续改进

  项目部利用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及管理评审,促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5.3.5.2纠正和预防措施

  项目部根据单位《纠正措施控制程序》、《与否能够措施控制程序》实施。

  针对不合格的类型及产生的原因制定纠正措施,一般不合格由项目部技质部制定纠正措施,由项目部总工负责审批。

  对重大的不合格由项目经理上报监理单位、业主和单位,由单位科技管理部授权本工程项目经理部全权负责,项目经理部会同监理单位、业主,三方共同制定纠正措施,由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批。

  纠正措施的传递由项目部技术设计部、质量控制部负责,项目部工程计划部负责纠正措施的实施,项目部技术设计部、质量控制部负责追踪验证。

  项目经理部负责收集有关质量方面的信息,根据本项目确定的各种资料统计工具进行研究、分析,寻找影响质量的主要问题和主要影响因素,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制定预防措施。

  5.3.9不合格品控制

  不合格品控制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确保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和交付。

  项目部具体负责对不合格品应及时进行标识、记录、隔离,防止不合格品的使用、安装和交付。

  对不合格品实行分级评审。轻微不合格品由项目部组织评审;一般不合格品由工程处组织评审;严重不合格品由计划部组织评审,必要时单位领导组织评审。

  不合格品评审记录由组织评审的部门保存并上报备案。

  不合格品的处置由项目部根据评审结果组织实施返工处理,以达到规定的要求;不合格品返修或返工后,必须重新检验和试验,并形成相应的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业主同意不经返修让步接收或同意返修后让步接收,项目部应记录让步及不合格品返修情况,并妥善保存。

  5.3.10实施过程策划

  单位实行项目管理,根据工程项目特点,由项目处推荐项目经理人选,单位任命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工程处的协调下组建项目经理部,聘任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单位各部门及工程处为项目实施提供专业支持(事前专业咨询、事中专业服务、事后专业评价),以项目为中心开展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包括:

  (1)前期工作;

  (2)开工准备;

  (3)施工过程管理:工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材料采购、合同的变更、洽商管理、进度管理、产品标识管理、过程质量管理、工作环境管理、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特殊过程的控制;

  (4)产品防护;

  (5)与业主的沟通;

  (6)竣工交验

  (7)工程的保修及回访。

  5.3.11材料、机械设备、劳务及试验等采购过程控制

  根据合同或业主要求,确定本工程项目主要采购物资。

  5.3.11.1材料采购过程控制

  项目部依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编制材料采购计划,按照单位《材料管理办法》对所需材料进行采购和管理。项目部依据单位《产品监视和测量管理办法》对采购的材料进行进货检验和试验,对进场材料的检验和试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3.11.2设备采购过程控制

  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机械设备需求计划,并根据单位《机械设备管理办法》对进场机械设备进行管理。单位物资部和工程处物资部门定期对进场施工机械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机械不准进场。

  5.3.11.3劳务采购过程控制

  项目部提出的劳务用工计划,汇总本工程劳务用工计划,报单位人事部,人事部按照单位《劳务分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评价选择劳务分包队伍,在合格劳务队伍名册内组织劳务分包招标。项目部负责劳务分包队伍进场验证、入场教育和日常管理控制。工程处负责劳务队伍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项目部对劳务队伍验证主要是看提供人员数量、技术工种持证要求是否满足工程需要和合同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

  5.3.12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

  项目部按照单位《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对工程物资、半成品、成品进行标识管理,工程处负责监督和检查。

  使用标识是为防止产品或其状态的混淆和误用。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应对原材料、外构件、试样、设备等及项目管理文件采取适宜的方法做好标识。

  在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用控制并记录产品的唯一性标识。唯一性标识要在项目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

  为确保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识别产品及其监视和测量状态,对不同产品的标识做如下规定:

  5.3.12.1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包括:待检、检验合格、待处理、不合格等四种状态;

  5.3.12.2以工序质量记录、质量检验单、试验记录作为施工过程中的半成品标识;

  5.3.12.3以产品批号、规格、标牌、出厂合格证、检验试验记录作为物资标识。

  5.3.13检验、试验和测量设备过程控制

  项目检验、测量、试验设备的使用及管理执行单位科技管理部制定的《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计量员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计量设备的管理,包括登记分台帐、维护、标识、检查保管等,并将情况随时记录在分台帐上,对需要进行周期鉴定的计量器具按鉴定计划安排及时报送有资质的鉴定部门进行鉴定。

  明确对计量设备的标识方法,保证进入现场计量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在使用、搬运时必须保证检验、测量、试验设备的基准状态下发生变化,保证检测精度和准确性。

  设备使用人员需要掌握设备的使用规定和维护保养规定,当发现检测设备发生偏差时。要即使更换检测设备并追溯或重新检测过去的检测成果。

  5.3.14物资采购的控制

  控制目的及采购方法:保证提供合格的工程物资,满足工程质量的要求。采取招标的形式择优采购。

  5.3.14.1采购工作程序

  1)工程处材料部负责钢材、木材、水泥、地方材料等原材料、结构预制件及其它物资的采购并运输进场。

  2)项目部可采购工程急需的低耗品类物资,但需经单位材料部的批准、并与材料部办理有关手续。

  3)对不同的物资材料采取不同的控制方法,本工程要对砼构件及钢结构加工过程的控制时间、控制方法和内容提出要求,写进采购合同中。全部内容要形成质量记录并存档。

  5.3.14.2采购资料的形成

  1)采购资料是保证准确定购物资的文件,它包括采购产品的招标文件、采购计划、采购合同等。

  2)采购资料填报内容

  a.工程名称、使用单位、填报日期

  b.材料品名、规格、数量、计量单位、供货日期。

  c.采用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及验收方法,特殊物资或特殊工艺的物资应附相关图纸。

  d.采购物资申请人及材料部、项目部主管的审批签认。

  5.3.14.3采购的物资产品进场与验收

  1)物资验收:采购的物资或产品进场或者入库要填写进场或入库单,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材料管理人员要核实数量、规格后验证保管。

  2)验收和试验:采购的物资或产品的检验和试验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材料、构配件标准执行。本工程使用的构件执行准入证制度,构件入场后,及时进行外观、内在质量检查,不合格退回生产厂家。

  5.3.15检验和试验

  5.3.15.1目的:通过检验和试验,提供的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并保证不合格品不使用、不交付,满足顾客要求。

  5.3.15.2开工前在编写项目质量计划中应明确本工程所涉及的检验和试验项目,执行标准、检查频率和方法。

  5.3.15.3检验和试验分三个阶段:进货检验和试验、过程检验和试验、最终检验和试验。

  1)进货检验和试验,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实施。

  2)材料入库后,项目部材料员按《物资采购控制程序》验证,通知并协助专职质检员完成物资的检验和试验。

  3)质检员接到通知后,取样送试验室或现场进行检验或试验。保存原材料检验、试验报告等原始资料,并建立《工程材料检验、试验台帐》。

  4)对砼强度、钢材力学性能、无损检测等试验项目、委托具有资质的试验室完成。

  5)对无法追溯和无法采取补救措施的物资材料、用于隐蔽工程的物资、不准执行紧急放行。

  6)如果在检验和试验中发现不合格品,执行ISO9000《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

  5.3.15.4过程检验和试验

  1)过程检验包括:分项(工序)、分部(部位)、单位工程质量检验和评定、隐蔽工程和检验等,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项目,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过程质量检验实行“三检制”,即自检、专检、交接检。

  3)本工程是监理制的项目应在完成自检、专检的基础上,依据监理程序办理交验认可后再实施交接检。

  4)隐蔽工程项目在内部检验合格后,提请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然后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5)过程检验和试验中发现不合格品,执行ISO9000《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

  5.3.15.5最终检验和试验:最终检验和试验在施工过程全部完成后进行。

  1)确认所有进货、过程检验和试验均已完成,且已满足规定要求。

  2)所有工程竣工验收资料齐全、审批手续完备。

  3)工程的文件和资料已按照规定整理成册。

  4)发现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

  5.3.16纠正预防措施

  5.3.16.1如出现一般的不合格品由项目部技术员制定纠正措施,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实施。对重大的不合格品由工程处技术部、质量部制定纠正措施,工程处总工程师审批。项目部负责纠正措施的实施,质检人员追踪验证。

  5.3.16.2建立信息反馈制度,收集顾客意见,对潜在的不合格因素作出分析,提出预防措施。

  5.3.16.3认真执行隐检、预检制度,对施工中关键参数如方向、高程、结构尺寸、结构强度严格把关复检。确保万无一失。

  5.3.17质量教育和培训

  5.3.17.1通过教育培训提高项目部施工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适应现代化施工企业的要求。保证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5.3.17.2由工程技术组培训以下岗位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试验员、测量员、材料员、安全员、计量统计员。

  5.3.17.3由劳务部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及工程机械操作人员。特种工种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3.17.4培训内容、培训人员、考核记录由劳人部备案存档。

  5.3.18工程服务控制

  5.3.18.1工程经验收取得:“竣工验收检定书”后,由单位与业主签订工程施工《保修合同》,并负责在保修期间的工程的修复。保证质量达到预定标准。

  5.3.18.2工程建成交验后,建立回访制度,由工程部编制年度回访计划,以走访、邀请、信访、电话等形式听取业主意见,并做好回访记录。

  第6章安全管理方案

  我单位根据GB/T24001-1996idt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GB/T25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颁布实施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手册》,它阐明了单位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为满足相关方的需求提供了保证,是单位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将针对本工程特点,严格按照相关法令及规范,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保障措施,保证本工程各道工序在受控状态下安全顺利的完成。

  6.1引用文件

  6.1.1《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基本标准》

  6.1.2《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GB/T24001-1996idtISO14001:1996)

  6.1.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5001-2001)

  6.1.4《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手册》

  6.1.5《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6.1.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05)

  6.1.7《北京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

  6.2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6.2.1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

  我单位在施工的全过程(即: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竣工交验、回访保修)充分考虑覆盖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和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中的施工安全因素及各种风险进行了仔细而详尽的识别,并从中确定出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安全因素与中、高度风险清单(详见附表)。

  6.2.2风险的消除和控制措施

  为了有效的消除和控制本工程中存在的风险,获取法律法规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其他要求的畅通的渠道,及时获取并识别适用于本工程施工及服务中环境因素、危险源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以便贯彻执行。本项目部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与工程特点,制定了相应的施工安全保障措施,保证本工程各道工序在受控状态下安全而顺利的完成(相关法律、法规与其它相关要求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详见附表)。

  6.3安全目标

  6.3.1单位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预防为主;

  改善劳动条件,关注员工健康。

  6.3.2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降低系统风险,减少职业病发病率,杜绝重大伤亡和火灾事故。

  6.3.3项目部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严格执行“以人为本、健康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本工程的特点,我们制定如下目标:

  (1)实现“五无”,即无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无坍塌事故、无中毒事故、无火灾事故;

  (2)减少一般事故,轻伤率控制在3‰以下。

  6.3.4展开安全管理目标

  安全目标确定之后,由项目经理牵头将此目标细化到各个部门、各个区域、各个施工队、各个班组和每个现场人员。将安全管理目标展开,组织成为动员各部门和全体现场人员为实现工程的安全目标而努力奋斗。由项目部经理向下一层展开,直到能够进行考核的一层,形成目标管理体系。

  6.3.5实施目标

  6.3.5.1项目经理根据目标展开情况,相应地向下级人员授权,使每个人都明确在实现总的安全目标中自己应负的责任,行使这些权力,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去实现自己的工作目标。

  6.3.5.2加强领导和管理,主要使加强与下级意见的交流与指导。

  6.3.5.3严格按照实施计划表上的要求进行工作,保证完成预期的各项安全目标值。

  6.4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体系

  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分级负责安全保证管理体系,“横向到边,纵向到位”,组织落实,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设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每天上、下午对所有作业面进行检查,并作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施工作业队设专职安全员负责本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6.4.1职责

  6.4.1.1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⑴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全面领导和管理责任,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副经理为直接责任人。

  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制定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措施。

  ⑶工程开工前针对关键工序(部位)施工:地下管线、吊装作业、雨季施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等,组织制定专项安全措施,报单位批准后,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检查措施落实执行情况。

  ⑷审定安全技术措施文件,积极组织力量,确保计划实施。

  ⑸随时了解掌握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每天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分析安全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采取针对性解决措施并组织实施。

  ⑹每月组织一次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一线,检查内容包括施工方法、施工设备、安全设施等的安全情况。

  ⑺组织定期安全教育。

  6.4.1.2工程组安全职责

  ⑴监督检查本项目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部门颁发的条例、规定、制度、办法、措施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等工作。

  ⑵深入施工一线,掌握安全动态第一手资料,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⑶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

  ⑷负责伤亡事故报告和事故统计工作。

  ⑸参加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报。

  ⑹负责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操作细则、安全措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⑺监督检查和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6.4.1.3技术组安全职责

  ⑴负责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工作技术管理责任。

  ⑵贯彻执行上级和本单位有关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程、文件。

  ⑶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的同时制订“安全措施计划”。

  ⑷对临时结构进行强度及稳定性验算,提出施工设计,报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批准后,逐层次交底落实。

  ⑸深入施工一线,检查施工方法、工艺、施工部置、生产机具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等方面落实情况,纠正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⑹制定季节施工措施,特别是防汛等安全措施,并督促其实施。

  ⑺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安全事故处理,提出整治方案。

  6.4.1.4行政组安全职责

  ⑴认真贯彻执行项目经理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章程,参与制定安全措施,负责正确指导作业队按照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等进行施工生产,严禁违章指挥。及时纠正忽视安全生产思想,随时制止违章作业。

  ⑵建立健全《作业队岗位责任制度》和《作业队安全制度》。

  ⑶随时检查作业环境安全情况和施工机具、作业通道、安全防护设施等完好情况。

  ⑷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作业队开好队前安全交底会、施工安全检查和交接班工作。

  ⑸组织作业队组正确使用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⑹当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工作,保护事故现场,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6.4.2文件控制

  6.4.2.1项目部设一名专职资料员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和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文件资料信息的收发、传阅、借阅、更改、标识、登记、复制、存档、保管等工作。

  附件下载:某市政热力管道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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