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范围
本工程范围为:2#机、炉从A 排外至锅烟囱之前范围内的所有土建工程(不包括:A.B.C.A'列基础(至零米);汽机底板;给水泵基础;电梯井钢结构;烟囱)。2#炉除渣系统,水处理系统,供水系统,主要包括2#机汽机房、除氧煤仓间、炉前低封、锅炉房;汽机基础(不含汽机底板);汽机附属设备基础(不含给水泵基础);锅炉基础;锅炉附属设备基础;锅炉电梯井基础;锅炉紧身封闭;引风机室;除尘器支架;混凝土烟道及钢烟道支架;渣库基础;生活污水处理室;含油废水处理室;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站;废水收集池、泵及风机间;煤水处理间;服务水泵房;空预器冲洗提升水泵房;空冷凝汽器基础及支撑结构(钢结构仅安装);A 排外电气构筑物(主变压器、厂高变等基础及门型架、架构避雷针、防火隔墙等);辅机循环水泵房及配电间;辅机冷却塔水池及内部梁柱;辅机循环水管路建筑;锅炉补给水处理车间;锅炉补给水处理室办公楼;锅炉补给水室外构筑物;酸碱计量间;中和泵房、废水收集池及废水泵间;综合管架等。上述工程包括各层楼地面、墙面与0m 以下沟道、沟道井,上下水、采暖、通风、除尘、照明、建筑物水消防系统、防雷接地、室外地坪、建筑物与厂区主干道的连接道路等全部建筑工程。
主要工程量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及 规 范 | 单位 | 工程量 | 备注 |
一 | 主辅生产工程 | |||
(一) | 热力系统 | |||
1 | 主厂房本体及设备基础 | |||
1.1 | 主厂房本体 | | 161124.8 | |
1.1.1 | 基础工程 | |||
锅炉房土方 | | 19981.57 | A′~C 列基础 出零米 | |
1.1.2 | 框架结构 | |||
主厂房钢筋混凝土框架 梁、柱及纵梁 | | 3856.54 | ||
主厂房煤斗梁 | | 298.67 | ||
主厂房剪力墙 | | 832 | ||
钢梁柱及其它钢结构 | t | 160 | ||
柱间钢支撑 | t | 10.67 | ||
主厂房预制钢筋混凝土吊车梁 | | 112 | ||
主厂房各层楼板 | | 3290.13 | ||
现浇水磨石楼面面层 | | 274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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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跳跳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