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七里河区沈家岭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已由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水利厅以甘水规计发[2011]40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
金来自省财政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省财政55%,地方自筹4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在七里河区八里镇,工程规模:本工程属Ⅳ等小(1)型工程,节水改造面积2350亩,工程招标范围为:新建斗渠9332米,农渠10699米,新建渠系建筑物426座,安装压力管道5320米,修建各类阀井20座,渡管1座。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项目计划工期为3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要求:资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具有三个以上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1年8月3日至2011年8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兰州市七里河区水务局(七里河区西津东路498号,区政府1号办公楼12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500元,售后不退。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8月24日9时30分,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1年8月5日9时在七里河区政府大门口集合组织踏勘现场并答疑,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市七里河区水务局
地 址: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东路498号
邮政编码:730050
联系人:江南海
电 话:09312660338
传 真:09312660339
电子邮件:1307407308@qq.com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