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冶木河莲麓段堤防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1/8/1 阅读: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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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康乐县冶木河莲麓段堤防工程已由甘肃省水利厅、甘肃省财政厅以甘水建管发[2011]34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康乐县冶木河莲麓段堤防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康乐县境内,建设规模为:新建堤防6km,其中左岸新建0.87km,右岸新建5.13km,新建踏步4处。保护人口2300人,耕地1900亩。该堤防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274 m3/s;堤防工程级别为5级,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

    2.2 计划工期:该项目施工标段计划工期为270日历天,计划于2011年9月1日开工,2012年5月26日竣工;监理服务期为270天,自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5月26日。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施工标段和1个监理标段。即康乐县冶木河莲麓段堤防工程施工标、康乐县冶木河莲麓段堤防工程施工监理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近五年内有三项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其它要求:

    (1)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叁级建造师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五大员具有上岗证。

    3.2 监理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工程施工监理的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  外省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须有甘肃省水利厅出具的外省企业入甘登记备案意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1年08月01日至2011年08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康乐县水务电力局四楼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以下证件:①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两套(须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每套售价2000元,监理标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 08月2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地点为甘肃省机电设备交易中心六楼第二开标厅(兰州市雁滩高新开发区608-2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1年08月04日上午10:00在康乐县水务电力局集合组织踏勘现场,下午2:30在康乐县水务电力局四楼会议室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康乐县冶木河莲麓段堤防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地    址:康乐县县城南街22号

    联 系 人:刘国伟   

    联系方式:13893164804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信息来源于:甘肃经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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