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我看其他的书籍和资料,都说事件3是由于设计变更,能进行索赔,而宋卫东老师说不能索赔,给出的理由有两点,一是该合同属于总价合同,而是属于承包商能遇见的风险。而我按照教材的理解有异议。对于总价合同不能调整我没有看法,但是地下水位普遍上涨,应属于地质勘查失误造成的,不应该是承包商的责任,也不应是承包商能遇见的。请老师答疑!
【回答】学员8678dfwe,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个是能索赔的.
★问题所属科目:一级建造师—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市政公用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