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招投标——招标过程中如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3/4/26 阅读:1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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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项目管理者联盟网 作者:张文明 时间:2013-04-26 点击:

       摘 要:本文从招标人的角度介绍了招标过程中公开、公平、公正的意义、要求,并针对招标过程中如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关键词:招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经常采取的一种交易方式。规范的招标投标活动对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提高投资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招标投标是达成合同的一种方式,是一种商品交易行为,交易行为必然需遵循一定的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均规定了招标投标活动中均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1. 公开、公平、公正的释义

  《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商务印书馆出版)对公开做形容词的释义为“不加隐蔽的;面对大家的(跟‘秘密’相对)”,对公平的释义为“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面”,对公正的释义为“公平正直,没有偏私”。三者间公开与公平、公正的概念显然不同,然而广义上人们常把公平、公正当作大体相同的概念,但公开、公平、公正的提法实际上就将公正和公平有所区分。

  公平与公正,同公而异在平与正,前者描述对象,后者描述本身。公平则带有明显的工具性,它所强调的是衡量标准的同一个尺度,用以防止社会对待中的双重(或多重)标准问题,而公正带有明显的价值取向,并且强调这种价值取向的正当性。公平与公正有相交的集合也有不同的外延,公平的不一定公正,公正实现不了的情况下,只能退而求其次实现公平。公平在现实性上强于公正,公正理想性更多,公平既有价值性亦有工具性,公正更多体现在价值性上。简单来说,公开侧重在程序公开,公平侧重在机会及权利义务均等,公正侧重在标准统一。

  2. 招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的意义

  招标活动的核心是确保公开、公平和公正,从各国的实践来看,招标活动所具有的多重的积极的社会经济作用,都是以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为基本前提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应当是我国招标领域具有生机活力与创新机制的根本特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是招标投标活动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原则,违反这一基本原则,招标投标活动就失去了本来的意义。

  3. 如何在招标过程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前文提及公开侧重在程序公开,公平侧重在机会及权利义务均等,公正侧重在标准统一,以下就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如何在招标过程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分别予以表述。training.mypm.net

  3.1 如何做到公开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采购指南》(2004年版,以下简称“采购指南”)1.3款提及“公开竞争是有效公共采购的基础”,而公开竞争的前提是有关信息必须公开。

  3.1.1 进行招标活动的信息要公开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方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公共媒介发布招标公告,需要进行资格预审的,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方应当向三个以上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和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能大体满足潜在投标人决定是否参加投标竞争所需要的信息。

 3.1.2 招标文件内容应完备

  招标文件应当载有为投标人做出投标决策、进行投标准备所必需的资料,以及其他为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开、透明的有关信息。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招标文件收受人。完备的招标文件内容旨在确保企业获得充足的信息,以决定是否就某个特定的合同投标,以及如何投标。

  3.1.3 开标应公开进行

  开标的程序要公开,所有的投标人或其代表均可参加开标;投标文件需当众拆封,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等投标书的主要内容需公开唱读,并作好记录。

  3.1.4 中标结果要公开

  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未中标的投标人对招标活动和中标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或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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