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结算的过程控制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3/5/17 阅读:1408
聚划算
来源:中华建筑报 作者:赵素梅 时间:2013-05-17 点击:     工程施工涉及工程量的核对、变更签证的办理及价款的确定、材料设备的批价、一些商务问题的谈判和定版、商务资料的办理和收集等合约工作,这些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往往比在竣工验收期更容易解决。

  一、做好过程控制

  1.成立工程结算小组,项目经理主抓,各部门全程参与。项目经理是结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协调各种关系,负责与各单位的高层对接,亲自参加重大的结算事项、商务谈判;商务造价人员是工程结算的主办者,编制结算报表,全程跟踪工程结算;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办理变更、签证,配合造价人员了解现场情况,协助商务人员办理索赔,工程量的核对等,是工程结算的协办者;材料部门、财务部门和资料员,积累各项基础资料,配合工程对内对外结算的顺利实施。

  2.实行两级交底制度,确定合同风险因素并制定相应的对策,做好结算工作的第一步。认真研究合同文件,寻找开口条款及不严密的语句,并与具体工序、工程量清单、图纸说明结合,以合理的方式争取结算利益。

  3.重视图纸会审。图纸会审不仅解决图纸中存在的疑问或问题,更应借此机会利用技术手段解决造价的问题,提高经济效益。

  4.以重新计量为契机,与工程结算挂钩。重新计量能弥补投标报价的不足,做到量价的最大合理化。

  5.把握时机,及时地办理变更、签证及索赔。依据充分的事实、确凿的证据将不可调项目变成可调项目,不能结算的项目变成可结算的项目。

  6.收集、整理结算资料。这项工作贯穿工程实施的全过程,从投标报价到工程维修保驾期满。

  7.竣工结算阶段,应审视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对以前各阶段的工作成果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归纳、整理、补充完善、做到不重、不漏,各个岗位齐上阵,做到干与算的完美结合,争取效益最大化。

  二、坚持对内对外结算相结合的原则

  1.量入为出原则:分包单位的结算必须与甲方结算相比较,前者不得超过后者。通过和分包队伍的结算,可以检验项目部与甲方结算是否准确。

  2.留住经营成果:对外结算的结果不应向分包单位透露,分包队伍只能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其该得的结算费用,与我方的经营成果没有关系。

  3.关注分包队伍的实际成本:项目部要掌握分包队伍现场施工的原始记录及各种成本的实际情况,作为对外结算的参考。

  4.结算要三重核对:分包队伍结算资料必须经项目施工人员、项目经理确认实物量后,再由合约造价人员审核、出据结算结果。

  总之,工程结算是施工企业经营工作中最基础、最重要的环节,也是经营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要做好工程结算,关键在于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并配备高素质的技术人才和造价人才,做到干与算的有机结合,通过精细化的管理创造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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