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执业资格标准》编制组成立
暨第一次编写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3/3/21 阅读: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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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工程项目管理网 作者: 时间:2013-03-21 点击:

 

 

        【简讯】《建造师执业资格标准》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编写工作会议于2013年3月19日在京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副巡视员赵琦、建筑市场监管司施工建管处处长逄宗展、人事司专业人才与培训处处长何志方、标准定额所处长陈国义、标准定额司标准规范处副处长梁峰,中国建筑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吴涛等领导以及参编单位的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会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肖绪文主持。
       赵琦副司长在讲话中指出,制定《建造师执业资格标准》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开展培养优秀工程建设管理人才的重要内容和具体工作。她表示,《建造师执业资格标准》作为行业标准,是针对注册建造师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对《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其配套文件的细化、补充和完善。对进一步规范项目经理管理行为,处理好项目经理与建造师之间的关系,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和长远发展意义。同时她对编制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建造师执业资格标准》编制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规范标准要求高的文件,中国建筑业协会作为主编单位,在组织编制过程要认真筹划,精心组织,明确分工,有序推进。二是要多方面、多角度开展调研工作,广泛征求各方面的建议和建议,保证《建造师执业资格标准》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前瞻性。三是协会、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业的专家要互相协调配合,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编写工作。四是在编制过程中要有全局观,保证《标准》适用和满足行业要求,同时还要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五是要注意编写过程中各种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为后续执业资格标准的编写积累经验。
       吴涛副会长在讲话中指出,《建造师执业资格标准》是一个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具有规范项目经理执业行为的纲领性文件。他表示,编制小组一定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认真负责、求真务实地做好编制工作。一是要整合社会资源,发挥行业优势,依靠专家建立一个由企业、协会、院校、科研单位组成的产、学、研编制小组。二是明确编写原则,依据法律法规、结合行业实际,在研究制定好编写工作方案的同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制定编写大纲,力求章节设计清晰、划分合理。三是严格编写程序、创新编写方式、按时保质完成编写工作。
        会上,中建协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秘书长陈立军介绍了标准编制的背景和有关设想,与会的编制组成员就标准编写工作方案进行了讨论,明确了编写框架、分工、进度和质量要求。
        据悉,《建造师执业资格标准》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6号)要求,由中国建筑业协会作为主编单位,中建协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等25家单位共同参编,拟2013年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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