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2012年城北廉租房工程施工中标公示 |
发布时间: 2012-10-18 被阅览数:16 次 来源: 广西政府采购信息网 |
一、招标单位:昭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项目名称: 昭平县2012年城北廉租房工程施工 三、项目编号:ZPC2012昭工字145号 四、建设规模:本工程新建部分建筑面积约10800.00m2,(具体见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本项目分两个标段: Ⅰ标段:昭平县2012年城北廉租房工程施工1#、2#楼,建筑面积约6000.00 m2; Ⅱ标段:昭平县2012年城北廉租房工程施工3#楼,建筑面积约4800.00 m2; 五、建设地点:昭平县内 六、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0771-5709741 七、中标结果: Ⅰ标段:第一中标人:昭平县城乡建设工程公司,中标价为人民币柒佰陆拾柒万壹仟陆佰陆拾伍元捌角捌分(¥7671665.88 ),中标工期300日历天,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Ⅱ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广西新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为人民币陆佰壹拾叁拾叁万叁仟叁佰肆拾捌元陆角肆分(¥6133348.64); 八、中标公示时间: 2012年 10月 18 日至2012年 10 月 26日 九、评标小组成员名单:吴剑辉、卢海燕、陆涛、梁寿勤及黄康乐(业主评委) 十、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如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昭平县建筑工程招标站或昭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2、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十一、网站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政府采购信息网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 十 月 十八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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