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洮河干流碌曲县城区段防洪工程已由甘发改农经(2012)114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法人为:碌曲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机械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p>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洮河干流布设堤防10.5公里,其中左、右岸各新建堤防4.4公里;左岸维修加固堤防0.9公里,右岸维修加固堤防0.8公里。在西隆沟布设堤防2.1公里,其中左岸1.0公里,右岸1.1公里。
2.2 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洮河干流左岸5.3公里及西隆沟2.1公里的堤防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洮河干流右岸5.2公里的堤防工程施工
第三标段:洮河干流10.5公里及西隆沟2.1公里堤防工程监理
2.3 项目工期
工程计划于2012年11月22日开工,2013年9月4日竣工,施工总工期为287天(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的施工企业资质。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至少三项以上与本招标工程相类似的施工经历及完成本工程能力,项目经理须取得水利水电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水利水电工程中级以上职称,且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频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工程施工监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水利部频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至少三项以上与本招标工程相类似的施工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派驻工地的监理人员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所有企业须持有甘肃省水利厅出具的《市场准入登记备案核准证》,并年检合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2012 年 10 月 28 日至 2012 年 11 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甘南州建设局南二楼205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00 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 11 月 16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兰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张苏滩573号)8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 2012 年 11 月 2日 9 时在 碌曲县水务水电局院内 组织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在招标组织现场踏勘时通知,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机械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法人:碌曲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甘南州建设局南二楼205室 地 址:碌曲县水务水电局
邮 编:747000 邮 编:747200
联 系 人:王博 联 系 人:杨成
电 话:15101461222 电 话:13893922398
传 真:0941-822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