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永和塬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2/10/22 阅读: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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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宁县永和塬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已由甘肃省水利厅,庆阳市水务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和地方配套,项目法人为正宁县永和塬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管处,法定代表人周文军,招标人为正宁县永和塬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管处,项目建设资金已下达,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


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新建水厂1处,水源地竖井1座,修建100m3泵站前池1座,水厂修建200 m3清水池1座,铺设UPVC管道88.4km,修建检查井、闸阀井、进排气阀井62座,水处理净化设备1套,配套安装计算机监控及现场监控系统1套。在水厂新建1层260m2管理楼1栋,附属房及控制室50m2,安装30KVA变压器2台,架设输电线路0.8km,配电盘2面,安装水泵4台。

    3.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的正宁县永和塬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新建水厂1处,水源地竖井1座,修建100m3泵站前池1座,水厂修建200 m3清水池1座,铺设UPVC管道88.4km,修建检查井、闸阀井、进排气阀井62座,水处理净化设备1套,配套安装计算机监控及现场监控系统1套。在水厂新建1层260m2管理楼1栋,附属房及控制室50m2,安装30KVA变压器2台,架设输电线路0.8km,配电盘2面,安装水泵4台。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4.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4.1.2、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农田水利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资格。

    4.1.3、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农田水利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

    4.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5. 投标报名及售标

    5.1  2012年10月28日至11月2日,愿意参加本次工程招标的投标企业派代表持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在正宁县水务局二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发售标书。

    5.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

    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3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缴纳正宁县永和塬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图纸押金,每套1000元,中标通知发布后7天内投标人在向招标代理机构退还图纸的同时,招标人向未中标人退还图纸押金,若投标人损坏或遗失图纸,则招标人不予以退还图纸押金。

    6. 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17日上午8:30时,开标时间为2012年11月17日上午9:00。

    6.2开标地点为正宁县水务局二楼会议室。

    6.3超过递交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6.4 通过资质初审的非本省企业,投标之前必须到甘肃省水利厅建设管理处进行投标备案审查,并将核备意见原件装入投标文件正本。

    上述日期、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7.投标报名应提供的资料

    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经营许可证、设备销售授权书(代理经销商)及近3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已签订的合同)。以上资料均应提供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8 踏勘现场

    投标人2012年11月3日上午8:30在正宁县二楼会议室参加由招标人组织召开发标会议,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3日上午10:30。2012年11月3日下午2:30招标人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并答疑,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3日下午6:00,参加踏勘现场的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于2012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公开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正宁县水务局

    地    址: 甘肃省正宁县城山河街06号

    联 系 人: 张宗宏        张霄龙  

    电    话:13909342760   13919582582  

    传    真: 0934-6121403

    2012年10月22日




信息来源于:甘肃经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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