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正版考试用书增值服务第四次(一)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2/8/14 16:47:00 阅读: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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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2012年网上增值服务(4)

  一、“1Z204030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控制”复习内容

  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控制,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指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控制,包括总包、分包单位,综合的和专业的施工质量控制;二是指广义的施工阶段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即除了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控制外,还包括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所实施的监督管理和控制职能。因此,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角度,应全面理解施工质量控制的内涵,掌握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目标、依据与基本环节,以及施工质量计划的编制、施工生产要素、施工准备工作和施工作业过程的质量控制方法。

  1. 施工质量控制的目标、依据与基本环节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控制的总目标,是实现由建设工程项目决策、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所决定的预期使用功能和质量标准。可以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供货单位和监理单位来了解施工质量控制的具体目标。

  1)建设单位的控制目标:通过对施工全过程、全面的质量监督管理,保证整个施工过程及其成果达到项目决策所确定的质量标准。

  2)设计单位的控制目标:通过对关键部位和重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签证、设计变更控制及纠正施工中所发现的设计问题,采纳变更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等,保证竣工项目的各项施工成果与设计文件(包括变更文件)所规定的质量标准相一致。

  3)施工单位的控制目标:施工单位包括施工总包和分包单位,作为建设工程产品的生产者,应根据施工合同的任务范围和质量要求,通过全过程、全面的施工质量自控,保证最终交付满足施工合同及设计文件所规定质量标准(含建设工程质量创优要求)的建设工程产品。

  4)供货单位的控制目标:应按照采购供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提供货物及其合格证明,包括检验试验单据、产品规格和使用说明书,以及其他必要的数据和资料,并对其产品质量负责。

  5)监理单位的控制目标:通过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文件、报告报表,采取现场旁站、巡视、平行检测等形式进行施工过程质量监理;并应用施工指令和结算支付控制等手段,监控施工承包单位的质量活动行为,协调施工关系,正确履行对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责任,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控制所依据的文件主要有:共同性依据,即工程建设合同,设计文件、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记录,设计修改和技术变更,国家和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与质量管理有关的法律和法规性文件等;专门技术法规性依据,即规范、规程、标准、规定等,如: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关建筑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的质量方面的专门技术法规性文件;有关材料验收、包装和标志等方面的技术标准和规定;施工工艺质量等方面的技术法规性文件;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质量规定和鉴定意见等。

  施工质量控制应运用动态控制原理,进行质量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

  2. 施工质量计划的编制

  施工质量计划应由自控主体即施工承包企业进行编制。在平行发包方式下,各承包单位应分别编制施工质量计划;在总分包模式下,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编制总承包工程范围的施工质量计划;各分包单位编制相应分包范围的施工质量计划,作为施工总承包方质量计划的深化和组成部分。施工总承包方有责任对各分包方施工质量计划的编制进行指导和审核,并承担相应施工质量的连带责任。

  施工单位的项目施工质量计划或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编成后,应按照工程施工管理程序进行审批,包括施工企业内部的审批和项目监理机构的审查。

  施工质量控制点的设置是施工质量计划的重要组成内容。施工质量控制点是施工质量控制的重点对象。质量控制点应选择那些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对工程质量影响大或是发生质量问题时危害大的对象进行设置。关于施工质量控制点的具体选取可以参见考试用书第1Z204032小节。

  3.施工质量控制方法

  1) 施工生产要素的质量控制

  施工生产要素是施工质量形成的物质基础,其质量的含义包括:作为劳动主体的施工人员,即直接参与施工的管理者、作业者的素质及其组织效果;作为劳动对象的建筑材料、半成品、工程用品、设备等的质量;作为劳动方法的施工工艺及技术措施的水平;作为劳动手段的施工机械、设备、工具、模具等的技术性能;以及施工环境——现场水文、地质、气象等自然环境,通风、照明、安全等作业环境以及协调配合的管理环境。

  2) 施工准备工作的质量控制

  施工技术准备工作的质量控制。施工技术准备是指在正式开展施工作业活动前进行的技术准备工作。这类工作内容繁多,主要在室内进行。技术准备工作的质量控制,包括对技术准备工作成果的复核审查,检查这些成果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规范、规程的要求;依据经过审批的质量计划审查、完善施工质量控制措施;针对质量控制点,明确质量控制的重点对象和控制方法;尽可能地提高上述工作成果对施工质量的保证程度等,

  现场施工准备工作的质量控制分为计量控制、测量控制、施工平面图控制。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的项目划分。一个建设工程项目从施工准备开始到竣工交付使用,要经过若干工序、工种的配合施工。施工质量的优劣,取决于各个施工工序、工种的管理水平和操作质量。因此,为了便于控制、检查、评定和监督每个工序和工种的工作质量,就要把整个项目逐级划分为若干个子项目,并分级进行编号,在施工过程中据此来进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这是进行施工质量控制的一项重要准备工作,应在项目施工开始之前进行。

  3) 施工过程的作业质量控制

  施工过程的作业质量控制,是在工程项目质量实际形成过程中的事中质量控制。

  工序是人、材料、机械设备、施工方法和环境因素对工程质量综合起作用的过程,所以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必须以工序作业质量控制为基础和核心。因此,工序的质量控制是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重点。工序施工质量控制主要包括工序施工条件质量控制和工序施工效果质量控制。

  从项目管理的立场看,工序作业质量的控制,首先是质量生产者即作业者的自控,在施工生产要素合格的条件下,作业者能力及其发挥的状况是决定作业质量的关键;其次,是来自作业者外部的各种作业质量检查、验收和对质量行为的监督。

  施工作业质量的自控过程是由施工作业组织的成员进行的,其基本的控制程序包括:作业技术交底、作业活动的实施和作业质量的自检自查、互检互查以及专职管理人员的质量检查等。

  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政府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在施工阶段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对施工单位的质量行为和质量状况实施监督控制。

  现场质量检查是施工作业质量的监控的主要手段。现场质量检查的方法主要有目测法、实测法和试验法等。

  凡被后续施工所覆盖的施工内容,如地基基础工程、钢筋工程、预埋管线等均属隐蔽工程。加强隐蔽工程质量验收,是施工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严格隐蔽工程验收的程序和纪录,对于预防工程质量隐患,提供可追溯质量纪录具有重要作用。

  二、“1Z204040建设工程项目质量验收”复习内容

  施工质量验收应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包括施工过程的质量验收及工程项目竣工质量验收两个部分。

  1. 施工过程质量验收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与各个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明确规定了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的基本要求,规定了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的抽查办法和抽查数量,规定了检验批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的检查内容和允许偏差,规定了对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的检验方法,规定了各分部工程验收的方法和需要的技术资料等,同时对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的内容以强制性条文作出规定,要求必须坚决、严格遵照执行。

  检验批和分项工程是质量验收的基本单元;分部工程是在所含全部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进行验收的,在施工过程中随完工随验收,并留下完整的质量验收记录和资料;单位工程作为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完整的建筑产品,进行竣工质量验收。

  2. 竣工质量验收

  施工项目竣工质量验收是施工质量控制的最后一个环节,是对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成果的全面检验,是从终端把关方面进行质量控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工程项目竣工质量验收的依据有: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管理条例和办法;

  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说明书;

  5)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6)其他相关文件。

  了解竣工质量验收的要求和标准。项目竣工验收可分为验收准备、竣工预验收和正式验收三个环节进行。我国实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均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备案。

  三、“1Z204050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处理”复习内容

  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施工质量控制,就是为了预防施工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在保证工程质量合格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所以,所有施工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都是预防施工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手段。具体来说,施工质量事故的预防,要从寻找和分析可能导致施工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入手(如技术原因,管理原因,社会、经济原因,人为事故和自然灾害原因),抓住影响施工质量的各种因素和施工质量形成过程的各个环节,采取针对性的有效预防措施。

  施工质量事故预防的具体措施主要有: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认真做好工程地质勘察;科学地加固处理好地基;进行必要的设计审查复核;严格把好建筑材料及制品的质量关;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做好应对不利施工条件和各种灾害的预案;加强施工安全与环境管理。

  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主要有: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有关合同及合同文件;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档案;相关的建设法规等。

  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见图1Z204053.

  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方法有:

  1)修补处理:当工程的某些部分的质量虽未达到规定的规范、标准或设计的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经过修补后可以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或外观的要求,可采取修补处理的方法。

  2)加固处理:主要是针对危及承载力的质量缺陷的处理。

  3)返工处理:当工程质量缺陷经过修补处理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或不具备补救可能性则必须采取返工处理。

  4)限制使用:当工程质量缺陷按修补方法处理后无法保证达到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而又无法返工处理的情况下,不得已时可作出诸如结构卸荷或减荷以及限制使用的决定。

  5)不作处理:某些工程质量问题虽然达不到规定的要求或标准,但其情况不严重,对工程或结构的使用及安全影响很小,经过分析、论证、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和设计单位等认可后可不专门作处理。一般可不作专门处理的情况有以下几种:不影响结构安全、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的;后道工序可以弥补的质量缺陷;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合格的;出现的质量缺陷,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

  6)报废处理:出现质量事故的工程,通过分析或实践,采取上述处理方法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或标准,则必须予以报废处理。

责任编辑:向日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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