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
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拍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
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