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规则
1.改变焊接方法必须重新评定
2.任一钢号母材评定合格的,可以用于同组别号的其他钢号母材;同类别号中,高组别号母材评定合格的,也适用于该组别号与低组别号的母材组成的焊接接头。
3.改变焊后热处理类别,须重新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4.首次使用的国外钢材,必须进行工艺评定。
5.常用焊接方法中焊接材料、保护气体等条件改变时,需重新进行工艺评定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