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Z201017 监督管理(掌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
■注册建造师违法从事相关活动,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
■由建设主管部门将违法事实、事理结果告知注册机关
■应当撤销注册的,应当将违法事实、处理建议及有关材料报注册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