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搭设钢管扣件双排脚手架,应严格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l30—2001)的规定要求。
2)搭设前应严格进行钢管的筛选,凡严重锈蚀、薄壁、严重弯曲裂变的杆件不宜采用。
3)严重锈蚀、变形、裂缝,螺栓螺纹已损坏的扣件不宜采用。
4)脚手架的基础除按规定设置外,必须做好排水处理。
5)高层钢管脚手架座立于槽钢上的,必须有地杆连接保护,普通脚手架立杆必须设底座保护。
6)不宜采用承插式钢管做底步立杆交错之用。
7)所有扣件紧固力矩,应达到45~55N·m。
8)同一立面的小横杆,应对等交错位置,同时立杆上下对直。
9)斜杆接长,不宜采用对接扣件。应采用叠交方式,两只回转扣件接长,搭接距离视两只扣件间隔不少于0.4m。
10)脚手架的主要杆件,不宜采用木、竹材料。
11)高层建筑金属脚手架的拉杆,不宜采用铅丝攀拉,必须使用埋件形式的刚性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