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建设工程施工阶段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对于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对于应当拆除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拆除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涉及毗邻建筑的说明,拆除施工组织方案,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的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施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的资质条件,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由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并自行完成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施工单位应依法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和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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