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是安全控制的主要对象
危险源:第一类危险源、第二类危险源。
第一类危险源: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的载体或危险物质(炸药、压力容器)。
第二类危险源:造成约束、限制能量措施失效或破坏的不安全因素(电缆绝缘层、脚手架、起重机钢绳)。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不良环境。
第一类危险源是事故发生的前提,第二类危险源的出现是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必要条件。
危险源辨识方法:专家调查法(头脑风暴法、德尔菲法);安全检查表(SCL)法
头脑风暴法:专家创造性的思考,德尔菲法:背对背的方式对专家进行调查
安全检查表法的优点:简单易懂、容易掌握,可以事先组织专家编制检查项目,使安全检查做到系统化、完整化。缺点:一般只能做出定性评价。
危险性S的值20分以下:可忽略风险; 20~70间:可容许风险; 70~160间:中度风险; 160~320:重大风险。大于320:不容许风险。
危险源控制策划原则:尽可能完全消除有不可接受风险的危险源;不可能消除有重大风险的危险源,应努力采取降低风险的措施;在条件允许时,应使工作适合于人;应尽可能利用技术进步来改善安全控制措施;将技术管理与程序控制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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