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Z302050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lZ302105l掌握合同的变更
合同的变更有广义与狭义的区分。
狭义的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某些变化,是在主体不变的前提下,在合同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前,由于一定的原因,由当事人对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进行局部调整。这种调整,通常表现为对合同某些条款的修改或补允。
广义的合同变更是指除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外,还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即由新的主体取代原合同的某一主体。这实质上是合同的转让。
一 、合同变更的分类
合同变更分为约定变更和法定变更。
1.约定变更
2.法定变更
法律也规定了在特定条件下,当事人可以不必经过协商而变更合同。《合同法》第308条规定:“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二、合同变更的成立条件
1.合同关系已经存在
2.合同内容发生变化
3.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法院、仲裁庭裁决,或者援引法律直接规定
4.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