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注册、吊销注册、撤消注册、注销注册的区别与适用情形
不予注册 | 撤消注册 | 注销注册 |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1、注册人员滥用职权准予注册的 | 1、单位破产、吊销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的 |
2、申请二个或二个以上单位注册 | 2、超越法定职权准予注册的 | 2、已与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
3、未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 3、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注册的 | 3、注册有效期满未延续注册 |
4、受到刑事处罚执行中(注意不同起因的年限不同) | 4、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手段获得注册的 | 4、年龄超过65周岁 |
5、被吊销证书未满2年 | 5、其他 | 5、撤消注册的 |
6、前3年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 6、吊销注册证书的 | |
7、聘用单位不符合要求 | 7、执业中受到刑事处罚的 | |
8、年龄超过65周岁 | 8、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 |
9、其他 | PS:以上都是不正当手段取得所以要撤消改正错误的发放 | 9、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