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1.时间: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
2.备案主体:建设单位
3.备案内容: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或准许使用文件
4.备案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
(六)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1.一般事故
24小时向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重大事故
3.特别重大事故
(七)法律责任
1.不及时如实报告重大质量事故
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尽职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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