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不可抗力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11/23 9:32:00 阅读: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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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条件

  (1)不能预见

  (2)不能避免

  (3)不能克服

  2.不可抗力的分类

  自然事件:地震、洪水等

  社会事件:战争、暴乱等

  3.不可抗力发生后的处理

  (1)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减少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3)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八、违约责任的免除

  1. 违约责任的免除指在履行合同中因出现法定的免责条件或者约定的免责事由导致合同不履行的,债务人将被免除责任。

  2.约定免责

  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况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3.法定免责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2)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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