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坑开挖
1.坑壁不加支撑的基坑
(1)对于在干涸无水河滩、河沟中,或有水经改河或筑堤能排除地表水的河沟中,在地下水位低于基底,或渗透量少,不影响坑壁稳定;以及基础埋置不深,施工期较短,挖基坑时,不影响邻近建筑物安全的施工场所,可考虑选用坑壁不加支撑的基坑。
(2)黏土在半干硬或硬塑状态,基坑顶缘无活荷载,稍松土质基坑深度不超过0.5m,中等密实(锹挖)土质基坑深度不超过1.25m,密实(镐挖)土质基坑深度不超过2.0m时,均可采用垂直坑壁墓坑。基坑深度在5m以内。土的湿度正常时,采用斜坡坑壁开挖或按坡度比值挖成阶梯形坑壁,每梯高度为0.5~1.0m为宜,可作为人工运土出坑的台阶。基坑深度大于5m时,坑壁坡度适当放缓,或加做平台。土的湿度影响坑壁的稳定性时,应采用该湿度下土的天然坡度或采取加固坑壁的措施。当基坑的上层土质适合敞口斜坡坑壁条件,下层土质为密实黏土或岩石可用垂直坑壁开挖,在坑壁坡度变换处,应保留有至少为0.5m的平台。
2.坑壁有支撑的基坑
(1)当基坑壁坡不易稳定并有地下水,或放坡开挖场地受到限制,或基坑较深、放坡开挖工程数量较大,不符合技术经济要求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加固坑壁措施,如挡板支撑、钢木结合支撑、混凝土护壁及锚杆支护等。
(2)喷射混凝土护壁。根据经验,一般喷护厚度为5~8cm,一次喷护约需1~2h。一次喷护如达不到设计厚度,应等第一次喷层终凝后再补喷,直至要求厚度为止。喷护的基坑深度应按地质条件决定,一般不宜超过10m。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