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承诺
(一)承诺的概念
(二)承诺的构成要件
(三)承诺生效时刻的确认
(四)承诺期限
(五)承诺的撤回
(六)承诺超期与延误
(一)承诺的概念
1.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方式
(1)发出承诺要约的通知
(2)作出行为
(二)承诺的构成要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如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实质性变更,则不为承诺,视为新要约。
4.承诺应在有效期内作出
(1)信件或电报,以载明的日期或电报交发之日起计承诺期。
(2)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的邮戳日计。
(3)电话传真等,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开始计算。
(三)承诺生效时刻的确认
1.有承诺通知的,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2.无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对应的行为生效。
3.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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