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如何确定水泥为废品、不合格品
(1)凡氧化镁、三氧化硫、初凝时间、安定性中任一项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均为废品。
(2)凡细度、终凝时间等项中的任一项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混合材料掺加量超过最大限量,或者强度低于标定强度等级的指标,或者水泥包装标志中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工厂名称和出厂编号不全的,均为不合格品。
11、常用水泥的特性;适用哪些场合(见书本P38、39表)
12、普通混凝土材料组成
混凝土由:水泥、砂、石和水所组成。
13、混凝土组成材料的技术要求
(1)水泥
1)一般以水泥强度等级为混凝土强度等级的1.5~2.0倍为宜。
2)用低强度等级水泥配制高强度等级混凝土时,会使水泥用量过大,不经济,而且还会影响混凝士的其他技术性质。
3)用高强度等级水泥配制低强度等级混凝土时应掺入一定数量的混合材料,否则会使水泥用量偏少,影响和易性及密实度,导致该混凝土耐久性差。
(2)细骨料
粒径在4.75mm以下的骨料称为细骨料(砂),可分为天然砂和人工砂两类。
1)颗粒级配及粗细程度
选用级配良好的粗砂或中砂比较好。
2)有害杂质和碱活性
砂要求洁净、有害杂质少。重要工程混凝土所使用的砂,还应进行碱活性检验。
(3)粗骨料
粒径大于5mm的骨料称为粗骨料。粗骨料有碎石和卵石。
1)颗粒级配及最大粒径
①当骨料粒径增大,水泥用量减少,故粗骨料的最大粒径应尽量选大一些。
②粗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得超过结构截面最小尺寸的1/4;同时,不得大于钢筋间最小净距的3/4。
③对于混凝土实心板,可允许采用最大粒径达1/3板厚的骨料,但最大粒径不得超过40mm。
④对于采用泵送的混凝土,碎石的最大粒径应不大于输送管径的1/3,卵石的最大粒径应不大于输送管径的1/2.5。
2)有害杂质和针、片状颗粒
①粗骨料中严禁混入锻烧过的白云石或石灰石块。
②重要工程混凝土所使用的碎石或卵石,还应进行碱活性检验,以确定其适用性。
③针、片状颗粒过多,会使混凝土的和易性变差,强度降低,故含量应符合有关规定。
(4)水
1)凡是能饮用的自来水和清洁的天然水,都能用来拌制和养护混凝土。
2)污水、pH值小于4的酸性水、含硫酸盐超过1%的水不得使用。
3)海水对水泥石有侵蚀作用,会造成钢筋锈蚀,不得用于拌制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
(5)外加剂
1)外加剂掺量不大于水泥质量的5%(特殊情况除外)。
2)各类具有室内使用功能的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的氨量必须≤0.10%(质量分数)。
(6)掺合料
1)加入掺合料的目的:改善混凝土性能、节约水泥、调节混凝土强度等级。掺合料分为活性矿物和非活性矿物。
2)活性矿物能与水泥水化生成的Ca(OH)2起反应,生成具有胶凝能力的水化产物,如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硅灰、沸石粉等;非活性矿物基本不与水泥组分起反应,如磨细石英砂、石灰石、硬矿渣等材料。
3)粉煤灰来源广泛,是当前用量最大、使用范围最广的混凝土掺合料。粉煤灰根据细度、需水量比和烧失量分为I、Ⅱ、Ⅲ三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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