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基坑验槽时必须具备的资料和条件
(1)勘察、设计、建设(或监理)、施工等单位有关负责及技术人员到场;
(2)基础施工图和结构总说明;
(3)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4)开挖完毕、槽底无浮土、松土,条件良好的基槽。
16、无法验槽的情况
(1)基槽底面与设计标高相差太大;
(2)基槽底面坡度较大,高差悬殊;
(3)槽底有明显的机械车辙痕迹,槽底土扰动明显;
(4)槽底有明显的机械开挖、未加人工清除的沟槽、铲齿痕迹;
(5)现场没有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或基础施工图和结构总说明。
17、推迟验槽的情况
(1)设计所使用承载力和持力层与勘察报告所提供不符;
(2)场地内有软弱下卧层而设计方未说明相应的原因;
(3)场地为不均匀场地,勘察方需要进行地基处理而设计方未进行处理。
18、基坑验槽的主要内容
(1)基槽的开挖平面位置、尺寸、槽底深度;
(2)观察槽壁、槽底土质是否异常,核对土质及地下水是否与勘察报告相符;
(3)基槽中是否有旧建筑物基础、古井、古墓、洞穴等;
(4)检查基槽边坡外缘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基坑开挖对建筑物稳定是否有影响;
(5)分析纤探资料,对异常点位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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