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地面工程施工工艺要求
(1)施工程序
①贯彻“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并按构造层次施工。
②整体面层施工后,养护时间不应小于7d;抗压强度应达到5MPa后,方准上人行走。
(2)厚度控制
①灰土垫层、三合土垫层、砂石垫层、碎石垫层、碎砖垫层,厚度不应小于100mm。砂垫层、水泥混凝土垫层,厚度不应小于60mm;
②水泥砂浆面层的厚度不应小于20mm.水磨石面层宜为12~18mm
③不发火〈防爆的〉面层应采用水泥类的拌合料铺设。
(3)变形缝设置
①地面的沉降缝、伸缩缝和防震缝,应与结构相应缝的位置一致,且应贯通地面的各构造层。
②沉降缝和防震缝,以柔性密封材料填嵌后用板封盖,并应与面层齐平。
③垫层的纵向缩缝应做平头缝或企口缝(垫层厚度大于150mm时)。横向缩缝应做假缝。假缝宽度为5~20mm,深度为垫层厚度的1/3,缝内填水泥砂浆。
④水泥混凝土散水、明沟,应设置伸缩缝,其延米间距不得大于10m;散水、明沟和台阶等与建筑物连接处应设缝处理。缝内填嵌柔性密封材料。
(4)楼梯面层施工
楼梯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应大于10mm,每踏步两端宽度差不应大于10mm;旋转楼梯段的每踏步两端宽度的允许偏差为5mm.
(5)踢脚线(板)施工
①整体面层,当采用掺有水泥拌合料做踢脚线时,不得用石灰浆打底。
②板块类踢脚线,不得采用石灰砂浆打底。
③采用实木制作的踢脚线,背面应抽槽并做防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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