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 名称 | 犯罪客体 | 犯罪的客观方面 | 犯罪主体 | 犯罪的主观方面 | 刑罚 |
串通投标罪 | 市场交易的正常秩序和招标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 | ① 两个以上的投标人 投标人与招标人 | 故意 |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贪污罪 | 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权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 特殊主体,专指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 故意 | ①个人贪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②个人贪污数额在5万~10万元,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有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③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5万元,处1年~7年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7年~10年有期徒刑个人贪污在5000元~1万元,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 ,可以减轻或免予刑事处罚,由其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
受贿罪 | 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 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 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③在经济往来中,收受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利用职权,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止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 | 特殊主体 专指国家工作人员 | 故意 | 索贿的从重处罚 |
行贿罪 | 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 ①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等 ② 行为人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 故意 | ①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②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10年有期徒刑③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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