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302020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订立的条件
二、要约
三、承诺
四、合同的一般条款
五、合同的形式
六、缔约过失责任
一、合同订立的条件
(一)订约主体需要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
(二)经过要约与承诺
(三)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一致
二、要约
(一)要约的概念
(二)要约的构成要件
(三)要约的形式与生效
(四)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五)要约的失效
(六)要约邀请
(一)要约的概念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内容具体确定
2.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约束
(二)要约的构成要件
1.要约是由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3.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受约人发出;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
(三)要约的形式与生效
1.形式
(1)书面形式: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
(2)口头对话形式
2.生效
(1)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2)口头形式的要约自受要约人了解要约内容时发生效力
(3)书面形式的要求自到达受要约人时发生效力
(4)数据电子文件形式
①收件人指定系统:数据进入该系统的时间
②收件人未指定系统:数据进入收件人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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