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路面沥青稳定基层施工技术
一、沥青稳定类基层分类及适用范围
类别 | 分类 | 适用范围 |
沥青稳定类 | 热拌沥青碎石 | 柔性路面上基层及调平层 |
沥青贯人碎石 | 可设在沥青混凝土与粒料基层之间作上基层,此时应不撒封层料,也不做上封层 | |
乳化沥青碎石混合料 | 各级公路调平层 |
二、热拌沥青碎石施工的一般要求
2.进行热拌沥青碎石的配合比设计,即包括目标配合比设计阶段,生产配合比设计阶段,生产配合比验证阶段。
配合比设计采用马歇尔试验设计方法。
掌握路面无机结合料稳定基层施工技术
一、无机结合料稳定类(也称半刚性类型)基层分类及适用范围
表一有
二、对原材料的技术要求
1、水泥:初凝时间3h以上和终凝时间较长(宜在6h以上)的水泥。
2.石灰:应符合Ⅲ级以上消石灰或生石灰的技术指标。应检验石灰的有效钙和氧化镁含量。
3.粉煤灰:粉煤灰中Si02、A1203和Fe2O3的总含量应大于70%,烧失量不宜大于20%
4.集料:集料除应符合压碎值及级配要求。
6.水泥稳定类材料的压实度(按重型击实标准)及7d(在非冰冻区25℃、冰冻区20℃条件下湿养6d、浸水1d)龄期的无侧限抗压强度应满足表1B412013-3的要求。
7、水泥剂量
水泥剂量应通过配合比设计试验确定。当水泥稳定中、粗粒土做基层时,应控制水泥剂量不超过6%。
8、采用水泥稳定碎石土、砾石土或含泥量大的砂、砂砾时,宜掺人一定剂量石灰进行综合稳定,当水泥用量占结合料总量的30%以上时,应按水泥稳定类进行设计,否则按石灰稳定类设计。
9.水泥稳定粒径均匀且不含或细料很少的砂砾、碎石以及不含土的砂时,宜在集料中添加20%~40%的粉煤灰或添加剂量为10%~12%的石灰土进行综合稳定。
三、其他要求
1.为提高石灰粉煤灰稳定土的早期强度,宜在混合料中掺人1%~2%的水泥。
2.石灰稳定土用于沥青路面的基层时,除层铺法表面处治外,应在基层上做下封层。
3.石灰稳定土用于基层时,颗粒的最大料径不应超过37.5mm;用于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底基层时,颗粒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37.5mm,用于其他等级公路的底基层时,颗粒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53mm.
4、不含黏土的砂砾、级配碎石和未筛分碎石,应采用石灰土稳定,石灰土与集料的质量比宜为1:4,集料应具良好的级配。
6.过湿路段和冰冻地区的潮湿路段不应直接铺筑石灰土底基层,应在其下设置隔水垫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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