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一级建造师《公路》讲义:桥梁工程作用的计算方法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6/8 8:51:00 阅读: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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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桥梁工程作用的计算方法及作用效应组合

  一、桥梁施工作用的计算方法

  公路桥涵设计采用的作用分为永久作用、可变作用和偶然作用三类,作用分类

  表1B413041-1

编 号 作 用 分 类 作 用 名 称 
1 永 久 作 用 结构重力(包括结构附加重力) 
2 预 加 力 
3 土的重力 
4 土侧压力 
5 混凝土收缩及徐变作用 
6 水的浮力 
7 基础变位作用 
8 可 变 作 用 汽车荷载 
9 汽车冲击力 
10 汽车离心力 
11 汽车引起的土侧压力 
12 人群荷载 
13 汽车制动力 
14 风 荷 载 
15 流水压力 
16 冰 压 力 
17 温度(均匀温度和梯度温度)作用 
18 支座摩阻力 
19 偶 然 作 用 地震作用  
20 船舶或漂流物的撞击作用 
2l 汽车撞击作用 
  1、公路桥涵设计时,对不同作用应采用不同的代表值

  (1)永久作用应采用标准值作为代表值。

  (2)可变作用应根据不同的极限状态分别采用标准值、频遇值或准永久值作为其代表值。

  (3)偶然作用取其标准值作为代表值。

  2.作用的代表值按下列规定取用

  (2)可变作用的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汽车荷载分为公路一I级和公路一Ⅱ级;汽车荷载由车道荷载和车辆荷载组成。

  车道荷载由均布荷载和集中荷载组成。桥梁结构的整体计算采用车道荷载;桥梁结构的局部加载、涵洞、桥台和挡土墙土压力等的计算采用车辆荷载。车辆荷载与车道荷载的作用不重叠。

  二、作用组合效应

  1.公路桥涵结构设计应考虑结构上可能同时出现的作用,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作用效应组合,取其最不利效应组合进行设计:

  2,公路桥涵结构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应采用以下两种作用效应组合:

  (1)本组合

  (2)然组合

  3.公路桥涵结构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应根据不同的设计要求,采用以下两种效应组合:

  (1)作用短期效应组合。

  (2)永久作用标准值效应与可变作用频遇值效应相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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