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隧道相关技术要求
一、一般规定
4.在拟定路线设计方案中,应论证采用隧道或深挖等不同方案给生态环境带来的影响。对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带或可能因施工造成生态环境难以恢复的地段,应优先选择对环境影响小的方案,并辅以治理措施。
二、隧道分类的规定
隧道分类应符合表1B431064-1规定。
隧道分类 | 特长隧道 | 长隧道 | 中隧道 | 短隧道 |
隧道长度L(m) | L>3000 | 3000<L>1000 | 1000<L>500 | L≤500 |
三、隧道净空的规定
隧道净空应符合本标准公路建筑限界的规定,且横断面各组成部分宽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1.隧道内的最小侧向宽度应符合表1B431064-2规定。
2.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隧道应在两侧设置检修道,其宽度应等于或大于0.75m.二、三级公路的隧道宜在两侧设置人行道(兼检修道),其宽度应等于或大于0.75m.四级公路可不设人行道,但应保留0.25m的相应宽度。
3.特长、长隧道内右侧侧向宽度小于2.50m时,应设置紧急停车带。紧急停车带宽度应为3.50m,长度不应小于30m,间距不宜大于750m.
四、隧道的其他规定
隧道及其洞口两端路线的平、纵、横技术指标应符合以下规定:
1.隧道洞口内侧不小于3s设计速度行程长度与洞口外侧不小于3s设计速度行程长度范围内的平、纵线形应一致。
2.洞口外与之相连接的路段应设置距洞口不小于3s设计速度行程长度,且不小于50m的过渡段,以保持横断面过渡的顺适。
3.隧道内的纵坡应小于3%,但短于l00m的隧道不受此限。
4.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中、短隧道,当条件受限制时,经技术经济论证后最大纵坡可适当加大,但不宜大于4%。
五、隧道的其他要求
隧道防水和排水应按照排、防、截、堵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综合设计,使洞内、洞口与洞外构成完整的防水、排水系统,并应注意防止水土流失和保护自然环境。隧道内纵坡应大于0.3%。
六、隧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规定
2.公路隧道应采用反光标志、反光标线。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隧道洞口两端的标志、标线、视线诱导标及护栏与洞口的连接过渡等应进行专门设计。
3.特长隧道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长隧道,应设置监控设施。
4.隧道通风设施应根据交通组成和交通量增长情况等,按统筹规则、总体设计、分期实施的原则设置。
5.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隧道,其长度大于100m时应设置照明设施。
二、三、四级公路的隧道,其照明设施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
6.特长隧道和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长隧道,其重要电力负荷必须保证供电可靠,技术、经济合理。
7.特长隧道和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长隧道,必须配置报警设施、警报设施、消防设施、救助设施等。
二、三级公路的长隧道,可根据需要设置报警设施、警报设施、消防设施、救助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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