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知识点精髓《建筑专业》(17)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9/6 10:32:00 阅读: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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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A420193掌握建筑工程施工投标条件与程序

  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2、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3、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

  4、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A420201掌握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

  1、《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基体或第三人的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合同法》第五十三条:合同中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3、《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简称99文本,适用于总承包合同的文本。

  5、组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文件:施工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

  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

  6、施工合同中质量要求不明确的,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7、对于价款或者报酬约定不明确的,应按订立施工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8、合同履行中的“必要准备时间”,一般应参照工期定额、工程实际情况和相类似工程项目案例进行确定,确定合理的履行期限,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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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蓝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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