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现场签证费用的计算
现场签证费用的计价方式包括两种:第一种是完成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时,按计日工作单价计算。此时提交现场签证费用申请时,应包括下列证明材料:
1.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
2.投入该工作所有人员的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
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类别和数量;
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
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和凭证。
第二种是完成其他非承包人责任引起的事件,应按合同中的约定计算。
工程价款调整的方法
1.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2.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3.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
(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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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向日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