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是指将固定资产成本在其使用期限内合理、系统地进行分摊的方法。会计上计算折旧的方法有很多,常用的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1、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总额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折旧方法。固定资产应计折旧总额指固定资产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差额。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相等,因此适用于那些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提供的效用、损耗的速度都较为均衡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年折旧额/12 (8.4.2)
公式中,预计使用年限,是指固定资产预计可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是指企业预计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到期并对其进行清理时,预计可收回的残余价值。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产量法)是按照固定资产能提供的工作量分摊计提折旧的一种方法,按工作量不同具体可分为下列方法:
(1)行驶里程法
单位里程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预计总行驶里程 (8.4.3)
某项固定资产当期折旧额=单位里程折旧额×当期行驶里程 (8.4.4)
该种方法适用于客、货运汽车等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
(2)工作时数法
每工作小时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预计总工作时数 (8.4.5)
某项固定资产当期折旧额=每工作小时折旧额×该固定资产当期工作小时 (8.4.6)
该种方法适用于不定期使用的高、精、尖设备的计提折旧。
(3)工作台班法
每工作台班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预计总工作台班 (8.4.7)
某项固定资产当期折旧额=每工作小时折旧额×该固定资产当期工作台班 (8.4.8)
祝广大考生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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