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昌县东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11年度第二批工程,已由甘肃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甘水农水发[2011]47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4:1,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永昌县东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
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及监理在省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永昌县东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11年度第二批工程,建设地点在永昌县东河灌区,建设内容为:改建干渠2条3.86km,配套建筑物7座;支渠7条8.071km,配套建筑物79座。骨干工程概算总投资1116.25万元,计划工程有效施工工期为50天。
第一标段:改建团干渠1.50 km,建筑物5座;
第二标段:改建二坝输水渠0.36km,建筑物1座;
第三标段:改建二坝输水渠1.00km;
第四标段:改建二坝输水渠1.00km,建筑物1座;
第五标段:改建南坝干渠三十二支渠0.971km,建筑物12座;改建三干中十五支渠0.675km,建筑物3座;
第六标段:改建南庄右六支渠1.613km,建筑物12座;
第七标段:改建三干右十二支渠1.232km,建筑物1座;改建四干右十三支渠0.95km,建筑物9座;
第八标段:改建头坝干渠二十一支渠1.45 km,建筑物13座;
第九标段:改建五干十一支渠1.18 km,建筑物29座;
第十标段:第一至第九标段工程施工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建筑安装工程:(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应具有主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内具有承建三项以上(含三项)同类工程的施工经历;(3)项目经理必须持有水利工程建造师资格证,并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4)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6)在过去五年中无介入诉讼或仲裁案件,重合同、守信用;(7)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许可证。
3.2工程建设监理:⑴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⑵投标人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证书;(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和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所有企业须持有甘肃省水利厅出具的《市场准入登记备案核准证》。
4 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发售
4.1 2011年8月17日至2011年8月1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单位介绍信到永昌县东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5.1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1年9月7日上午9:00时,地点为永昌县水务局五楼会议室。
5.2 开标时间:2011年9月7日上午9:30时,地点为永昌县水务局五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1年8月19日在永昌县水务局集中,统一组织踏勘现场。随后在永昌县节水办公室招开招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昌县东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 址:永昌县东大街玉皇庙巷4号
邮 编:737200
联 系 人:杨仁国 陈吉军
电 话:0935-7560307
传 真:0935—7522557
网 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2011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