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庆市财苑告字【2012年】017号
1.镇原县石佛湾治河增地土地开发及砖瓦厂土地整理项目,已由镇原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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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2.1招标内容
Ⅰ标段:镇原县砖瓦厂土地整理项目,拉运客土13048.42 m³,挖方96106.20 m³,填方93469.10 m³,沟道清基、铲平草皮、清理垃圾18283.47 m³,拉运弃土弃渣18283.47 m³,机械削沟陡安6934.50 m³.
Ⅱ标段: 镇原县石佛湾治河增地土地开发项目总挖方4624.7m³,总填方435230.4 m³,其中镇原县石佛湾治河增地土地开发项目挖方1023.80m³,填方376658.0 0m³;镇原县工业园郭堡子治河土地开发项目挖方3600.9m³,填方58572.40m³。
2.2资金来源:县财政自筹;
2.3工程内容:实行单位工程总承包。
2.4工程建设地点为:Ⅰ标段镇原县城关镇莲池行政村原县砖瓦厂;Ⅱ标段: 镇原县城关镇金龙行政村石佛湾村。
2.5工期要求:6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4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2年6月30日;
2.6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3.投标人资质要求: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或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4.投标报名需要提供的资料及注意事项:
4.1凡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资格证书、取费类别证书、企业无行贿受贿查询回执、法人代码证及项目经理资质证原件,并持有本人身份证明文件.
4.2凡参加报名的企业以上证件须带原件一套,复印件二套,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5.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2年4月9日(上午9:30分至12:00,下午2:30分至17:00时)。
6.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庆阳市财苑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投标截止日期:拟定于2012年4月25日上午9:00时。
8、开标时间:拟定于2012年4月25日上午9:00时。
9、招标文件售价: RMB2000元/套(含招标附图,售后不退)
招 标 人:镇原县国土资源局
办公地址:镇原县文化广场东侧
联 系 人:杨树栋
联系电话:13993423988
招标代理机构:庆阳市财苑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庆阳市朔州东路泰和居B座4-201室
联 系 人: 姜 芳
联系电话 0934-8888685
201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