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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凌云县检察院食堂、宿舍楼加层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凌云县检察院食堂、宿舍楼加层工程
二、项目编号:GXBSZC2012-HLZB1207008A
三、首次招标公告时间:2012年3月7日至2012年3月13日
四、截标日期:2012年3月14日下午15时30分
五、流标公告时间:2012年 3 月 31 日至2012年 4 月11日
六、流标原因:因故流标。
七、建设单位:凌云县人民检察院
八、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百色市东合一路光华苑A-27号
九、说明:
1、投标单位认为流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流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凌云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2、质疑联系人:何巍 质疑电话:0776-2838048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十、网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财政网(http: //www.gxcz.gov.cn)、广西招投标网(http://ztb.gxi.gov.cn)、广西百色政府采购网(www.baisecaigou.gov.cn).
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