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秀区城乡风貌改造三期工程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1/8/9 阅读: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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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秀区城乡风貌改造三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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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QXCG2010G087/GS(6)2011056GNN 发布时间:2011-8-9 16:58:54 点击次数:6




招标人: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青秀区城乡风貌改造三期工程


招标编号:QXCG2010G087/GS62011056GNN


招标公告日期:2011年7月18日至22日


定标日期:2011年8月8日


评标结果公告日期:2011年8月9日





































标段号


中标人


中标金额(元)


工期


质量等级


1标段


广西联勤建筑有限公司


2161782.04


60日历天


合格


2标段


海南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2061863.87


60日历天


合格


3标段


广西五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422882.68


60日历天


合格


5标段


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191531.83


60日历天


合格


4标段


流标(原因: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3家)


评委成员名单:劳雪梅、曾厚英、何晓洁、陈伟、徐赞武


说明:


1、投标人认为评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提出质疑。如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0771-2848900    FAX0771-2848933    联系人:梁工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
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
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
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财政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网、广西招标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标人: 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中心


                                      2011年8月9日





信息来源于:广西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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