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马莲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花岗岩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2/4/1 阅读: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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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标条件

    宁县马莲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护栏项目已由宁县发改局宁发改〔2011〕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宁县马莲河、城北河、九龙河汇合口护岸项目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


标范围

    (1)工程名称:宁县马莲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花岗岩铺设项目

    (2)工程地点:宁县县城。

    (3)工程规模:花岗岩规格为60×60cm,厚度3cm,颜色为芝麻白,总面积约1万平方米,划分为一个标段。

    (4)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5)质量标准:花岗岩要求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样品需经发包人审查合格后方可采购。

    (6)工期要求:计划工期2012年4月20日至2012年5月31日,工期42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过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万元)。

    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雕刻制作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经理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5、投标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投标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2012年1月-3月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6、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技术、生产能力或经营能力,包括维修、提供备用设备的能力,近三年内有建设同类工程的建设经历,且所承建的工程无重大质量事故,信誉良好;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购买工程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4月11日至4月1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县水务局(宁县新宁镇辑宁北路4号)填报投标单位资质审查表。经资质预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报名需携带资料:(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企业资质证书;(4)组织机构代码证;(5)安全生产许可证;(6)法人委托书;(7)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的所有原件和复印件;(8)企业有关基本情况介绍材料。复印件应加盖单位红章(原件核对后返还),并标注清楚。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4月19日上午9:00时,地点为宁县水务局五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2年4月13日下午3:00时在宁县水务局集中,组织踏勘现场,并在当天下午宁县水务局二楼会义室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可自愿参加。投标人参加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的,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上述日期,时间(北京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化,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投标人。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县马莲河、城北河、九龙河汇合口护岸项目管理处

    地   址 :宁县新宁镇辑宁北路4号

    邮政编码:745200

    联 系 人:赵晓峰

    联系电话:13993493616

    传   真 :0934—6622448

    宁县马莲河、城北河、九龙河汇合口护岸项目建设管理处

    2012年4月1日




信息来源于:甘肃经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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