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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心于2012年3月30日发布了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监测设备项目的招标公告。根据采购单位工作需要和本项目招标文件通用部分(编号JLZC2012- 0096)第一章第5.2条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一、变更的事项: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它内容不变。
二、项目联系人:张小敏 联系电话: 88905827
本变更公告(补遗、澄清、修改文件)除了在本中心网站以及其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之外,并且直接发送到所有下载了招标文件并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了“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的在线工作区的“采购项目变更、补遗”栏目,或以邮件形式发至各潜在投标人注册时登记的管理员或者业务联系人的E-MAIL信箱。请已经确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注意收阅,并立即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告之本中心已经收到。但无论供应商是否回复确认,采购中心均视为已将变更公告(补遗、澄清、修改文件)送达。请供应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本变更公告(补遗、澄清、修改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信息来源于:吉林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