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静宁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2/4/13 阅读: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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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条件

    静宁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实施方案已经甘肃省水利厅以甘水汛发[2012] 13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和地方配套,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静宁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静宁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

    建设地点:甘肃省静宁县

    建设性质:监测预警系统设备购置安装及系统集成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山洪监测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系统软件采购,山洪监测预警软件开发、土建工程及整个监测预警系统的集成与相关服务。该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适于全国。

    2.1、监测系统

    2.1.1简易雨量监测站57个:包括简易雨量器(具备报警功能)57个,以及设备安装设施及土建工程。

    2.1.2自动雨量监测站42个:包括翻斗式雨量计、遥测终端(RTU)、(GPRS/GSM)通信模块、38AH蓄电池、20W太阳能板及充电控制器、警示标志、信号避雷器、避雷针各42台/套,以及设备安装设施及土建工程。

    2.1.3自动水位雨量监测站1个:包括翻斗式雨量计、雷达式水位计、遥测终端(RTU)、(GPRS/GSM)通信终端、100AH蓄电池、40W太阳能板及充电控制器、警示标志、信号避雷器、避雷针各1台/套,以及设备安装设施及土建工程。

    2.2、预警系统

    2.2.1 县级预警设备:包括短信猫(具有群发功能)、传真机(具有群发功能)各1台。

    2.2.2 乡级预警平台:包括台式计算机、传真机、激光打印机各24台。

    2.2.3 村级预警系统:包括无线广播预警主机、大功率高音喇叭(每套4只)、120AH蓄电池、40W太阳板及充电控制器、交流电源装置及线缆、避雷系统各65套;手摇报警器和锣各57个;以及设备安装设施及土建工程。

    2.3、县级监测预警平台

    2.3.1 信息汇集:包括监测信息接收工控机、GSM通信终端各1台。

    2.3.2 网络设备:包括网络防火墙(带路由)、VPN加速设备、核心交换机、边缘交换机、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移动维护终端、激光打印机(A3黑白)、专业计算机分配器KVM(一体式)、UPS电源(6KVA/4小时)、柴油发电机(20kw)、2m机架式服务器机柜、动力照明配电箱、网络布线、2M互联网接入、计算机网络维护工具各1台/套,台式电脑3台。

    2.3.3 预警设备:包括短信预警平台、传真预警平台各1套。

    2.3.4 会商室会议视频音频设备:包括音视频矩阵、多屏拼接控制器、显示墙拼接架、控制软件、组合屏底座及配线电缆、会议音频控制单元、DVD、会商室空调(5匹)各1台/套,50〝DLP显示屏4块,单反相机、数码摄像机各1台。
以及以上四项内容的设备安装设施及土建工程。

    2.3.5 软件购置:包括WebGIS软件(电子地图数据分割工具、地理信息系统)、网络版杀毒软件(1系统中心、2服务器端、25客户端)、数据库系统、应用软件开发(数据采集软件<包括气象数据提取软件>、山洪灾害信息服务、预警决策支持系统软件<信息汇集、信息查询、预报预测、乡镇服务子系统和预警>)各1套,操作系统2套。

    2.4、备品备件

    备品备件包括翻斗式雨量计、遥测终端、GPRS/GSM通信终端、38AH蓄电池、20W太阳能板及充电控制器、信号避雷器各6套,村级广播预警站各10套。

    合同内容包括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系统集成、现场试验、验收、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等。

    计划工期:于2012年5月20日开工,2012年08月30日竣工,工期100天。

    分一个合同标段进行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与招标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须提供合法有效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2 投标单位注册 资金必须在500万元(含500万)以上;

    3.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

    3.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6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7 具有与招标货物同类技术参数及规格的生产或供应能力;

    3.1.8 所使用的主要货物(设备、软件)应出具制造商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

    3.1.9 自动监测设备必须获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1.10 山洪灾害监测、报警专用产品、监测预警平台和软件须通过国家级防洪减灾相关专业技术机构组织的测评;

    3.1.11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或“双软”资格证书(计算机软件企业认证证书、著作权登记证书和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软件或类似的产品登记证书);

    3.1.12 具有从事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监测预警项目建设经历,承担过2个以上县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项目(包括山洪灾害防治试点县)建设;软件的研制开发单位应具有软件企业认证证书,拥有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软件或类似的产品登记证书和著作权登记证书,同时应出具软件研制开发单位提供技术支持的承诺书;软件及开发单位必须是水利部防洪抗旱减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2011年度县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软件测评中评为优秀的软件开发单位。

    3.1.1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 所有投标人必须持有甘肃省水利厅出具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准入登记备案核准证》,并年检合格。

    3.5 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以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定于2012年4月23日~2012年4月27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在静宁县水务局(甘肃省静宁县中街242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12日上午09:00,地点为:甘肃省平凉市银河宾馆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2012年5月12日上午09∶00开标。开标地点:甘肃省平凉市银河宾馆会议室。

    6 踏勘现场和招标预备会

    投标人定于2012年4月26日上午09∶00整在静宁县水务局集中组织踏勘现场并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公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静宁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平凉市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静宁县中街242号

    邮    编:743400

    联 系 人:张新江 杨斌

    电    话:13830364418  13809338556

    传    真:0933-2521498

    电子邮件:ybxn2005@163.com




信息来源于:甘肃经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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