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东昌府区检察院、东昌府区监察局、东昌府区财政局、东昌府区政府采购办以及聊城市东昌府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下于2012年4月16日9时30分在聊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对上述工程进行了开标、评标工作。经全体评委按照评分标准的规定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书进行综合评审,第一标段由聊城九洲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为预中标单位,第二标段由聊城市环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为预中标单位,第二标段由聊城市环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为预中标单位,第三标段由聊城宏运建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预中标单位,第四标段由聊城兴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为预中标单位,第五标段由聊城市裕兴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为预中标单位。三个工作日内各投标单位如有异议,请向聊城市东昌府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如无异议上述单位即为法定中标单位。
聊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