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G12-004关于柳州市医疗废物焚烧处理设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
发布时间: 2012-2-10 被阅览数:8 次 来源: 广西政府采购信息网 |
依据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清单编号:柳政采1111470)的要求,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受柳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于2012年2月9日就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柳州市医疗废物焚烧处理设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LZG12-004 三、项目简要说明:
项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1 |
柳州市医疗废物焚烧处理设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
项 |
1 |
四、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2012年1月18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财政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广西云龙招标网发布。 五、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12年2月9日 2、评标地点:广西柳州市三中路92号原地区政法委办公楼 六、结果信息: 因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予以废标。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柳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广西柳州市潭中东路21号 联系人:覃士武 联系电话:0772-2827087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柳州市三中路92号 联系人:孔玫丽 联系电话:0772-2861889 2832638 八、公告说明: 1、投标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被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被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规定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7条的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柳州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772-2830320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 |
信息来源于:广西财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