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综合服务楼电梯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11/8 阅读: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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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郏县综合服务楼电梯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2. 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郏政采办[2011]第 109

2.2建设地点:郏县行政路东段

2.3项目概况:建筑面积约 12000 平方米

2.4结构层数:地下 1 层,地上 16

2.5招标范围: 2 台电梯购置、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

电梯:载重1350kg,速度1.6m/s,层站17/17/17;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际著名品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电梯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

3.2投标品牌的制造商必须为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企业,制造厂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或美元1500万);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3.3供应商为产品制造商的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资质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供应商为授权经销商的除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资质外,还需承诺由生产厂家负责安装调试(报名时提供生产厂家安装承诺书)。

3.4经销商必须具有产品制造商针对此次招标项目的授权经销证书。

3.5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能力并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技术力量及维修措施;
3.6产品、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安全标准;

3.7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河南省、平顶山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无劣迹。
3.8 同一品牌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一家供应商只能报一个品牌;

4. 报名须知

4.1 报名时间:2011年 11 07 日至2011年 11 1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4.2 报名地点: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楼招标部)

4.3报名携带有关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供应商为产品制造商的必须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资质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5)、供应商为授权经销商的除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外,还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此次招标的安装承诺书;(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的社会养老统筹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或工资表及上述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制造厂家材料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注:报名时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审查,审查后原件退回,留加盖企业公章的三套复印件备案,复印件应按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

注:报名合格的单位在开标前需到郏县检察院职防科进行行贿受贿犯罪档案的查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楼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0371-63976515


信息来源于:平顶山市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