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城南路(北段)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示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11/10 阅读: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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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14pt; mso-font-kerning: 0pt; mso-bidi-font-family: 宋体">1、依据东山县建设局与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联合作出的投诉处理意见书:工程于2011年11月02日上午10:00开标、评标结束后,按评标专家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情况为:“中标单位:福建省顺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福建亨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漳州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在公示期间内,监管部门接收到投诉申请:


(1)福建省顺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参加本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投标文件所载项目经理已有在建工程,不能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经招投标监督部门核查,该情况属实。 根据东山县建设局和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发出的 “投诉处理意见书”, 福建省顺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无效并赔偿中标人中标差价,招标人应重新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2)福建省亨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暂停使用《信用管理手册》且不得参与工程投标和承接新的业务的处罚,被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处以“清出广州建设市场”的处罚,不能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经招投标监督部门核查,该情况属实,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57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精神,取消建筑业企业的工程投标及承接新的工程业务乃至取消资质,必须由该企业的资质许可机关作出,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中止企业承包资格的只能是其辖区范围。被投诉人参与东山县的工程项目投标时,在东山县辖区范围内依法享有参与投标并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所以,根据东山县建设局和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发出的 “投诉处理意见书”, 福建省亨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投标行为合法有效,决定维持其第二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2、投诉处理结果:


中标单位:福建亨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蔡时龙


注册编号:闽235000815506


3、中标价:¥16361342.03元(其中含暂列金额300万元整)


4、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360日历天


5、第二中标候选人:漳州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6、公示期:2011年11月10日2011年11月19日


7、监督部门电话: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0596-5888446


东山县建设局0596-5883512


 


 


 


 


招标人:东山县政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1386085551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固话/传真0596-5883529


信息来源于:漳州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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